圖書借閱相關規定
◎圖書借閱相關規定:
一、圖書借閱之冊數及期間規定如下:
以10冊為限,借期28天。可續借1次,借期14天
二、過期期刊借閱之冊數及期間規定如下:
以4冊為限,借期28天。可續借1次,借期14天
三、視聽資料(光碟)借閱之數量及期間規定如下:
以4片為限,借期28天。可續借1次,借期14天
四、逾期停借:
借閱資料應按期歸還,凡學生借期屆滿未還,本館得停止其借書權,停借天數為全部逾期天數總計。
◎續借服務:
請進入「館藏查詢」之「續借設定」自行設定,但須在歸還日前7天起始可設定
◎書籍預約:
請進入「館藏查詢」之「圖書查詢」自行設定,但同一本書籍必須是完全被借出狀態下,才會出現「預約」功能。